新农东路以南、京杭路以东地块(联合村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4-11-29

新农东路以南、京杭路以东地块(联合村A地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9.483943°,北纬32.406159°。地块占地面积约47936。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福泰路、西至京杭路、南至解放东路、北至新农路。该地块原为湾头镇联合村集体土地,2023年被征收,现为国有土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将规划为商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地块2023年前该地块主要为村庄,2023年地块内村庄拆除,现地块主要为空地,不涉及生产行为,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同时,对调查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地块周边存在扬州市三元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扬州市联合海绵厂、扬州东方锅炉有限公司、扬州市无线电专业设备三厂等,涉及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汞、苯并[a]芘、聚醚多元醇、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聚氨酯树脂等,经地下水流动迁移、大气沉降等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

二、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2个地表水及底泥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对照点,其中土壤采样深度为6.0m,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0m。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本次调查共送检分析32个土壤样品,4个现场平行样;共送检分析3个地下水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共送检分析2个地表水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共送检分析2个底泥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

三、检测数据评估

经分析,本次调查送检32份土壤样品,4份样品处于无酸化或无碱化范围,28份样品处于轻度碱化范围,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底泥,检测结果均符合选用的筛选值。

综上,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二阶段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调查地块未有超标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商住用地标准要求。

四、公众查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中科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nbyhb.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06281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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