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东路以南、福泰路以东地块(联合村B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4-12-20

新农东路以南、福泰路以东地块(联合村B地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9.486211°,北纬32.406140°。地块占地面积约57562。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秦邮路,南至解放东路,西至福泰路,北至新农东路。该地块原为湾头镇联合村集体土地,2023年被征收,现为国有土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将规划为商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地块2023年前该地块主要为村庄,2023年地块内村庄拆除,现地块主要为空地,不涉及生产行为,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同时,通过对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析,识别出周边区域对本次调查地块可能存在污染影响的企业为扬州市联合锅炉化工辅机安装公司扬州东方锅炉有限公司扬州市钢模厂等10家企业,其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甲苯二异氰酸酯、聚氨酯树脂。由于周边企业离调查地块较近,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流动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二、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2个地表水及底泥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对照点,其中土壤采样深度为6.0m,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0m。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本次调查地块内共送检分析48个土壤样品,6个现场平行样;共送检分析3个地下水样品,2个现场平行样;共送检分析2个地表水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共送检分析2个底泥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

三、检测数据评估

经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48份土壤样品,25份样品处于无酸化或无碱化范围23份样品处于轻度碱化范围,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检测的pH值、砷、铜均符合《地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铅、镍、石油烃C10-C40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底泥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二阶段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调查地块未有超标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商住用地标准要求。

四、公众查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中科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nbyhb.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06281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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